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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秤准吗?新政策你了解吗?

2025-03-16 16:53:39

作者

巴桑普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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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秩序,3月14日,日喀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深入市区农贸市场开展计量专项检查与计量检定活动。

活动中,执法人员全面细致地检查了市场内的各类计量器具,特别是电子秤、台秤等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器具,确保外观合格,无明显损坏、磨损或计量偏差,防止不法商贩利用计量器具作弊,坑害消费者。经检定符合要求的计量器具,检定人员当场张贴检定合格证,让消费者放心购物。

在此次活动中,科技路农贸市场共检定计量器具185台,其中合格180台,不合格5台;金龙农贸市场共检定计量器具156台,合格136台,不合格20台。对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责令经营户停止使用。

活动中,执法人员还积极向集贸市场主办者和经营户宣传3月1日起施行的《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让经营者了解新政策对计量器具的管理要求,引导大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

日喀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表示,将加强计量器具监督检查,扩大检查范围,确保市场计量秩序规范有序。同时,持续开展计量法律法规和新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形成常态化机制,不断提升市场主体的计量管理水平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如遇到计量不准等问题,可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维护自身权益。

3月1日起施行的

《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规定最高可罚10万元

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详细情况

↓↓↓





新闻+


一是

压实集市主办者主体责任。


《办法》要求集市主办者建立集市计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明确集市主办者与经营者应当签订入场经营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及相应的违约责任。《办法》规定集市主办者应当配备用于公平复核的计量器具,并摆放在显著便捷位置。鼓励集市主办者建立红黄牌警示制度,将经营者计量违法行为予以公示;对计量失准拒不整改的经营者,可以追究违约责任直至清退出集市。《办法》要求,集市主办者发现经营者使用具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的,应当予以制止,不得包庇、纵容。

二是

进一步规范经营者行为。


《办法》要求集市经营者应当正确、规范使用计量器具和法定计量单位,对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应当定期送检。《办法》明确经营者不得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规定经营者利用具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构成欺诈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规定。

三是

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办法》规定,集市主办者未建立集市计量管理制度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进行处理;集市主办者未按要求对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备案、更新,以及未合理设置和妥善管理“公平秤”等计量器具,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经营者应当使用计量器具进行测量而未使用且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针对集市主办者监督不到位的行为,《办法》明确集市主办者发现经营者从事计量违法行为而不制止,或者包庇、纵容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主编:陈展翔
编审宋键钧
编辑:尼玛卓嘎
记者:贡桑旺姆 刘佳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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